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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货运部当日达的航空货运、机场空运业务办理
- 发布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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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是指使用民航客机、货机等飞行器材进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快速、机动的特点,是现代货运的一种快捷方式,尤其是远程货物运输的重要方式 ;为国内国际贸易中的贵重物品、鲜活货物和精 密仪器运输所不可缺。广州白云机场货运部在收到用户寄出的物件都是当天就交给接收者,但实际情况如航班延误或取消则安排第二天最早的航班交给接收者。基本上除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航空货运货物机场空运都是当天到达。
机场货运部当日达的航空货运、机场空运产品介绍:
当日达的航空货运、机场空运产品,是指为寄件方和收件方在国内通航城市或地区的即时取件即时发件的航空货运,在当天18:30前送达至我司机场货运部的航空快件。我司机场货运部将通过优质高效的机场空运速递服务操作流程,及时、迅速、安全的保证寄件方的快件及时运送至收件方目的地机场。
机场空运用飞机或航空器作为载体的一种运输途径,也叫空中货运。一般是比较急用的货物,公路运输不能符合客户要求的时效的情况下客户会选择机场空运。机场货运部在办理空运业务时以其迅捷、安全、准时的超高效率赢得了相当大的市场,大大缩短了交货期,对于物流供应链加快资金周转及循环起到了极大的促动作用。机场货物部在航空货运时能够在固定时间把货物运输到指定机场或目的地。客机腹舱运输是按航班时刻表,以固定的机型沿固定航线、按固定时间执行运输任务,由于航班班次多,选择性较强,可进行直飞、空对空中转、空对陆联运,国内空运具备灵活、线路广等特点。
南航航空货运方面,2018年5月货运运力投入(按可利用吨公里-货邮运计)同比上升7.84%;货邮周转量(按收入吨公里-货邮运计)同比上升2.21%;货邮载运率为53.08%,同比下降2.97个百分点。
航空货运代理人(以下简称“货代”)和航空 公司、托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的模式:
㈠ 货代作为航空公司代理人的模式
这种模式下货代接受航空公司的委托代航空公司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货代的行为“视为”航空 公司的行为,所订立的运输合同主体是托运人和航空公司,货代只从中收取航空公司支付的航空货运代理费。
㈡ 货代作为托运人代理人的模式
这种模式下货代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代托运人办理航空托运,其行为“视为”托运人的行为,航空货运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航空公司,货代只从中收取托运人支付的代理费。
㈢ 货代独立运营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三 者之间只存在航空货运运输合同关系而没有代理关系。货代同时和托运人、航空公司订立航空运输合同A和航空运输合同B。在航空运输合同A中,货代是承运人身份;但在航空运输合同B中,货代又作为托运人,将托运人交由其航空运输的货物转手交给航空公司运输,以完成其对 航空运输合同A的履行义务。在这样两个“背靠背”的航空运输合同中,货代同时肩负了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双重身份,而其收益的主要来源是航空货运运输合同A和运输合同B之间的运费差价。